政策法规

“五好”乡镇党委标准

来源:穆家峪 时间:2014-04-29

“五好”乡镇党委标准

 

1.领导班子好。领导班子能够自觉学习十七大精神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廉洁执政,奋发有为。

 

2.党员干部队伍好。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。

 

3.工作机制好。各项制度完善,管理措施到位,工作运行规范,服务优质高效。

 

4.新农村建设成效好。农村经济制度、经济组织的创建成效明显,农村经济持续发展,农民收入增加,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绩显著。

 

5.农民群众反映好。基层干部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,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,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,党群干群关系密切,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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